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48136期)。
1、“伊春市融媒体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春市融媒体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海彬
开办资金
1437.8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积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伊春日报》《林城晚报》及新媒体平台承办广告宣传制作,承办《伊春日报》《林城晚报》出版发行。
住所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临山路1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00MB1K81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