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374108期)
1 、“大庆市科学技术馆”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
1234万元(原:668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600MB0211975L
2 、“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高汝江(原:姜连杰)
12230600414177965X
3 、“大庆市文艺群体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组织开展相关文艺作品展览及文艺活动;承担相关文艺活动资料收集及归档工作;承担相关文艺群体联络、服务等工作;承担文联网络平台和网上文联建设工作。(原:组织开展相关文艺作品展览及文艺活动;承担相关文艺活动资料收集及归档工作;承担相关文艺群体联络、服务等工作;承担文联网络平台和网上文联建设工作;承担《岁月》杂志等新文艺群体相关服务职能。)
12230600MB1E918677
4 、“黑龙江省引嫩工程管理处(黑龙江省引嫩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告事项:
住所的变更
大庆市高新区秀水路7号(原:大庆市高新区秀水路5号)
12230600414463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