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大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1月03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74107期)。

1、“大庆市住房维修资金服务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庆市住房维修资金服务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许东升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参与拟定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归集计划、交存标准等工作。 2.承担维修资金交存窗口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承担维修资金交存、专户存储、增值保值及使用的服务保障工作。 2.承担住房维修资金行业相关咨询、投诉、纠纷、信访、诉讼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完成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2号建设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600MB0826478W

 

2、“大庆市物业服务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庆市物业服务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许东升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为拟订全市物业行业政策规划、中长期发展计划、管理制度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2.承担物业行业事业发展服务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统筹推进提供服务保障。 2.承担物业行业相关咨询、投诉、纠纷、信访、诉讼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完成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2号建设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600MB0827227G

 

3、“大庆市燃气服务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庆市燃气服务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许东升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为拟定全市燃气行业规划、计划、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2.承担燃气行业事业发展服务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承担燃气安全应急的服务保障工作。 2.承担燃气行业相关咨询、投诉、纠纷、信访、诉讼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完成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2号建设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600MB0827219M

 

4、“大庆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庆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许东升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承担全市住房租赁市场有序发展的服务保障工作,引导住房租赁企业规范经营。 2.承担全市住房租赁信用管理的服务工作。 3.承担全市住房租赁业务监管考核的服务保障工作。 4.为住房租赁市场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服务。 5.承担全市租赁企业、租赁中介机构的租赁业务培训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承担全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服务工作。 2.承担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数据库建设工作。 (三)完成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2号建设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600MB0827200Q

 

5、“大庆市房地产经纪服务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庆市房地产经纪服务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许东升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承担房地产经纪活动指导服务工作。 2.为房地产经纪行业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持。 3.承担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服务工作。 4.承担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和惩戒服务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承担房地产经纪行业业务咨询服务工作。 2.承担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日常维护工作。 (三)完成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2号建设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600MB0827550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