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12904期)。
1、“大庆高新区新兴产业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庆高新区新兴产业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禹华
开办资金
1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高新区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推进服务工作;承担高新区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招商引资推进工作,参与拟订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行动计划及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的谋划、对接、洽谈、引进投资项目工作;承担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承担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服务工作;承担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测和分析工作;承担与新兴行业、现代服务业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承担所属范围内的安全环保属地责任。
住所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火炬新街3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600MB1B460356
2、“大庆高新区石化产业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大庆高新区石化产业促进中心
母文胜
承担高新区石化产业推进服务工作;承担石化产业项目招商引资推进工作,参与拟订石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行动计划及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谋划、对接、洽谈、引进石化产业领域的投资项目及资料编制工作;承担石化产业投资项目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承担石化产业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测和分析工作;承担与驻庆央企、行业专管部门、有关县区政府和石化行业协会的协调联络工作;承担宏伟、兴化、林源园区服务工作;承担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环保属地责任。
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33号
12230600MB1B78715H
3、“大庆高新区汽车产业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大庆高新区汽车产业促进中心
刘忠旭
大庆高新区汽车产业促进中心以促进大庆高新区汽车产业发展为宗旨。承担高新区汽车产业推进服务工作;承担汽车产业项目招商引资推进工作,参与拟订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规划、行动计划及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谋划、对接、洽谈、引进汽车产业领域的投资项目及资料编制工作;承担汽车产业投资项目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承担汽车产业发展情况监测、预测和分析工作;承担与汽车行业协会的协调联络工作;承担所辖范伟内的安全环保属地责任。
大庆高新区火炬新街33号
12230600MB1B785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