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双鸭山市非税收入中心)。
1、“双鸭山市非税收入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双鸭山市非税收入中心
法定代表人
于德水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负责编制并下达全市各收费单位的收缴计划。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各收费单位的执收、执罚范围及标准。 (三)负责全市收费资金的集中收缴和管理。 (四)负责全市收费票据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各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进行审批。 (六)负责审查各收费单位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和年终决算。
住所
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5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500MB1R49775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