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鹤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0年09月18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203457期)。

1、“鹤岗市急救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鹤岗市急救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黄新功

开办资金

145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辖内急救呼叫受理、指挥调度、现场急救和特殊病人的监护转运等院前急救工作;实施、调度和指挥全市医疗机构共同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

住所

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54委16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400322953226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