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登记公告
鹤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1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市群众艺术馆变更公告第400477950期)

1 、“鹤岗市群众艺术馆”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负责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普及文化知识,辅导培训基层文化队伍,负责组织、辅导、研究群众文艺创作;负责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书法、绘画等美术作品的收藏、展览和研究;完成鹤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原:负责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普及文化知识,辅导培训基层文化队伍,组织、辅导、研究群众文艺创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书法、绘画等美术作品的收藏、展览和研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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