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鹤岗市气象服务中心)。
1、“鹤岗市气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鹤岗市气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司金辉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公众气象服务、行业和专业气象服务;加强广播、电视、网站等平台等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负责对社会公众开展气象宣传和气象科普工作;承担气象行政管理技术支撑等。
住所
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小鹤立河水库西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400MB0960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