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46215期)。
1、“鹤岗市专用通信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鹤岗市专用通信局
法定代表人
陈占东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本市党政专用通信网络运营维护、设备维护管理、会议电视保障、机房管理、重要通信保障等工作;负责承接省专用通信局安排的有关工作。
住所
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中共鹤岗市委员会附属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400MB1Q5709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