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08752期)。
1、“鹤岗市林草种苗和病虫害防治检疫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鹤岗市林草种苗和病虫害防治检疫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李化东
开办资金
2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为行政部门开展林木种苗、草种管理提供技术保障服务工作;承担为全市森林植物检疫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承担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及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防范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技术评价与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草品种种资资源保护、技术服务和草原资源动态监测工作;承担草原鼠虫害等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完成鹤岗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3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400MB1Q77978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