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85936期)。
1、“鹤岗市数字城市监督指挥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鹤岗市数字城市监督指挥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超娥
开办资金
91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城市数字化建设和数字化管理工作。
住所
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400MB1N67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