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75045期)。
1、“鹤岗市老干部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鹤岗市老干部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郑学华
开办资金
1377.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及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组织老干部政治学习、阅读文件、参加会议、外出参观等有关集体活动,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服务工作;引导老干部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建言献策,贡献余热;定期走访,了解老干部的思想和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老干部排忧解难。
住所
鹤岗市工农区湖滨路天水湖公园门前东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400MB1M49826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