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197902期)。
1、“鸡西艺术学校(鸡西艺术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鸡西艺术学校(鸡西艺术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刚
开办资金
33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艺术教育和发展提供相关服务。负责培养专业艺术人才,促进艺术事业发展;传承发扬我市专业艺术优势,拓展艺术创新,承担公益演出、文艺调演、汇演或社会团体举办的各项文艺活动的艺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对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举办艺术成果的交流、开发、推介、演出等活动;开展艺术专业知识普及和艺术教育专业培训等工作,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住所
鸡西市鸡冠区兴国路中段11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300766040129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