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80792期)。
1、“鸡西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鸡西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
法定代表人
景宏刚
开办资金
64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对党忠诚、服务人民,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 业务范围:负责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建设、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机关民警(辅警)教育培训和训练任务,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承接省厅、省内其他市(地)公安系统以及本地区相关部门委托开展的各类培训任务;完成鸡西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鸡西市城子河区民强街30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300MB0B96030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