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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1.负责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综合治理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上级综治中心和本地区党委政法委、平安办提出政策建议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实有人口服务及特殊人群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涉及多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本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3.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及办理下级网格协调指挥中心开展工作及协调指挥中心上报的相关问题,及时交办相关属地部门处理,对涉及多部门事项协调解决,收集分析研判本地区及辖区网格内难点焦点问题及公众反映社情民意等向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对各类数据进行归类统计分析,负责网格协调指挥管理平台系统的日常维护运行及信息安全的工作。
4.负责对辖区内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开展综治(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协助驻军部队参与平安创建,做好涉军维权军地互涉案件查办工作。
7.完成中共鸡西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委平安鸡西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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