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77302期)。
1、“鸡西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鸡西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邓尚国
开办资金
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服务保障全体民警衣、食、住、行为宗旨。 业务范围:膳食和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服务;基层民警及家属来驻地就医的协调联络,协助提供交通、住宿保障;警用物资保管、维护、保养;武器弹药和重要装备物资运输和押运;物业管理及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卫生保洁及美化绿化;供水、供电、供暖、通信、照明、消防、环保等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住所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新华街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300MB0898594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