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55502期)。
1、“讷河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讷河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闯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加强代表履职考核、宣传代表履职事迹等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开展好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设服务工作;负责加强与代表的密切联系,做好有关保障代表权利正确行使、作用有效发挥以及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做好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开展的学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城南新区党政办公中心2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281MB1U1801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