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登记100038706)。
1、“克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克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法定代表人
于红建
开办资金
42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宣传贯彻《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2.负责全县土地、房产、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3.负责拟定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4.负责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5.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工作。6.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7.负责全县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各类产别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
住所
克山县克山镇友谊路二段路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229MB02687283
2、“克山县福利中心”公告事项:
克山县福利中心
张庆春
1526万元
信誉第一,服务到位,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为老人提供合适的居住场所、生活护理、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全方位服务.
克山县克山镇通心路西侧
12230229MB0523784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