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泰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17年03月3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证书100037806)。

1、“泰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泰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丽君

开办资金

1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社区预防、社区保健、社区医疗、社区康复、社区健康教育、社区计划生育,协助处理社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履行的卫生监督协管等其他职能。

住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泰来镇建设路28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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