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53815期)。
1、“泰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泰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法定代表人
孙洪伟
开办资金
7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归档、保管等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及相关软件系统的维护、网络安全的保障以及电子登记簿的建立、备份等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法查询和复制,提供相关社会服务。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黑龙江省泰来县泰来镇金源街109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224MB1D466517
2、“泰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泰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柴玉石
1万元
实行“局队合一”,即整合种子、农药、化肥、农产品质量、兽医兽药、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以县农业农村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泰来县八一路456号
12230224MB1C1443X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