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48726期)。
1、“泰来县人民来访接待调处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泰来县人民来访接待调处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海涛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群众来访接待,信访事项的收录、调节处理、督办等工作。
住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泰来镇中央街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224MB1B70828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