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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加强农村能源建设,促进农村生态发展。
2.负责推广规模化户用沼气池、秸秆气化集中供气、集约化养殖沼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专业技术。
3.负责对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规模化生产经营的指导。
4.负责微生物发酵制肥,生物质降解,沼气等生物能源的开发利用。
5.负责农副产品及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示范农场的检验检测。
6.负责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抽查任务。
7.负责完成本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普查和抽查等计划。
8.负责数据信息的采集、整理、综合分析、结果上报等工作。
9.负责对县、乡快速检测结果进行定性与定量的综合分析。
10.负责对农业系统有关企业和同类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11.完成依安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原: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管理,促进农村生态发展,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施有关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的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