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50380期)。
1、“依安县婚姻登记处”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依安县婚姻登记处
法定代表人
王俊华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安县婚姻登记处贯彻落实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1.负责办理婚姻登记等事项。 2.负责建立和保管婚姻登记档案。 3.负责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4.完成依安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依安县政务大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223MB1R42557P
2、“依安县救助站”公告事项:
依安县救助站
张国威
7万元
1.宣传《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负责对全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和服务工作。 3.负责对受助人员提供食物、住处及其一些必要的救助,并保障受助人员的人身安全。 4.负责建立健全救助站的各项制度,实行工作规范化。 5.完成依安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依安县泰安新城B区1栋
12230223MB1R42549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