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092495期)。
1、“依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依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付明克
开办资金
7.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研究拟定全县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及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调度使用及县委、县政府机关办公区内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和维修。 3、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办公区内的水、电、暖供应及物质设备的管理工作,并做好各项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4、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办公区内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等项工作。 5、负责全县重大会议安排,协助有关部门承办在我县召开的会议及县内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 6、负责县委、县政府机要通信、应急、接待、调研等工作用车安排及公务用车平台管理。 7、负责对外联络,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县级领导外事活动及接待服务工作。 8、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依安县民乐街9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223MB0047140P
2、“依安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所”公告事项:
依安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所
王庆学
5.8万元
1.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全县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 2.负责残疾人的待业调查、就业登记、能力评估、职业培训、就业介绍和收缴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组织残疾人开办集体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依安县永勤路144号
12230223MB0530087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