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17656期)。
1、“龙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龙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法定代表人
董志明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财政国库支付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管理财政余额帐户 对财政资金的支付动态管理
住所
龙江镇县府街18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221MB1L5650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