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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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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本区基本医疗、大额补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编制及收缴、管理、支付、稽核工作。
二、负责本区基本医疗、大额补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及资金的结算、支付工作。
三、负责本区基本医疗、大额补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费用复审、结算及就医管理工作。
四、负责非统筹区参保人在本区就医医疗费用代办结算、就医管理服务工作,并且负责本统筹区人员到外地就医的医疗转诊审批。
五、负责与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进行相关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政策、规定及医疗服务协议等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定期考评、考核,对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驻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记账医疗费用审核工作。
六、组织、参与社会保险医疗经办业务、相关政策的调研及统计分析。
七、严格执行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财务核算制度,按规定筹集、管理、使用医疗基金,做到医疗基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基金安全和公平公正,合理有效运行。
八、及时向社会公布医保基金的收支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外界监督。
九、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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