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100038901期)。
1、“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法定代表人
胡松华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区土地、房屋、林业、草原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拟定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负责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拟定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负责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葛根格日1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208MB0172929X
2、“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博物馆”公告事项: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博物馆
殷越
100万元
1、负责对外宣传、展示“梅里斯文化”。2、负责对馆藏文物的安全保护。3、负责对文物标本的征集、整理、修复、研究、鉴定、藏品的管理和科学的保护。4、执行国家有关文物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检查向区政府提供文物保护意见和建议。5、制定并实施全区文物保护工作的计划。6、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及考古的研究调查工作。7、负责区级以上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工作。8、负责做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解释工作。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雅尔塞镇哈拉新村
12230208MB01729101
3、“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计算机审计室”公告事项: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计算机审计室
郭艳
1万元
负责辅导审计局计算机技术,审计管理系统运行,接收和输出网上信息,采集审计数据,进行计算机审计。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政府一号办公楼
12230208MB059855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