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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对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建筑材料管理方面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2.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协助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办理备案手续;4.负责建筑工程定额与造价工作,管理实施有关工程各类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编制测算本地生产材料价格;5.负责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从业资格备案;6.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7.负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等事务工作;8.负责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等工作进行技术服务指导;9.为建设工程领域市场主体提供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服务;10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知识培训与宣传工作;11.完成区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原:1.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巡查、抽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2.承担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协助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办理备案手续。4.负责建筑工程定额与造价工作,管理实施建设部及省、市有关工程各类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编制测算本地生产材料价格。5.负责工程预结算价格备案、造价咨询单位从业资格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