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47087期)。
1、“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关心下一代工作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关心下一代工作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爱霞
开办资金
6.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对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业务指导等工作,提出加强青少年教育的意见建议,配合及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工作。承担区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住所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中兴街126号老干部服务中心院内二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207MB1J27317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