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碾子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05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08111期)。

1、“碾子山区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碾子山区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继良

开办资金

0.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区域日常管理、纪检监察内网建设和办案相关软硬件设施的安全维护等工作。

住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中兴街23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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