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51551期)。
1、“富拉尔基区和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富拉尔基区和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盛春芳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承办党组织关系转接、落实好流动党员工作;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开展党员代表联络工作。
住所
富拉尔基区民兴路116号岗西社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206MB1F9863X4
2、“富拉尔基区和平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富拉尔基区和平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富拉尔基区和平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富拉尔基区和平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宋双
为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优质综合服务。负责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劳动保障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单位提供政务服务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街道整合调配服务资源;做好老年人、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相关服务;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等具体事务;搭建退役军人交流活动平台。
富拉尔基区富砖路砖瓦厂
12230206MB1F98605N
3、“富拉尔基区和平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富拉尔基区和平街道综合执法大队
金凤
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综合执法。承担上级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等;与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12230206MB1F985921
4、“富拉尔基区和平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富拉尔基区和平街道社区指导中心)”公告事项:
富拉尔基区和平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富拉尔基区和平街道社区指导中心)
徐文博
排查辖区内各类不安定因素,及时做好疏导工作,维护辖区稳定。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推动形成社区合力;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
12230206MB1F98621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