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昂昂溪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1年12月0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64788期)。

1、“昂昂溪区新建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昂昂溪区新建街道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林洪胜

开办资金

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职能为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区司法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承担所在辖区关于省赋权事项的综合执法等相关工作。

住所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新建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205MB1P1540X8

 

2、“昂昂溪区新建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昂昂溪区新建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忠华

开办资金

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

住所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新建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205MB1P154188

 

3、“昂昂溪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建设热线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昂昂溪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建设热线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永辉

开办资金

29.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承担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行政辅助工作。(三)负责全区房屋征收项目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汇总工作。(四)组织实施房屋征收的调查、整理汇总,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的测算,并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五)建立健全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六)接收和传递群众有关服务范围内的投诉和求助信息,回答有关咨询、通报和反馈情况。(七)协调、调动、督办有关部门快速解决群众求助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八)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振兴路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205MB1M40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