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64788期)。
1、“昂昂溪区新建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昂昂溪区新建街道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林洪胜
开办资金
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职能为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区司法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承担所在辖区关于省赋权事项的综合执法等相关工作。
住所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新建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205MB1P1540X8
2、“昂昂溪区新建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昂昂溪区新建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李忠华
负责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
12230205MB1P154188
3、“昂昂溪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建设热线中心”公告事项:
昂昂溪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建设热线中心
刘永辉
29.2万元
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承担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行政辅助工作。(三)负责全区房屋征收项目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汇总工作。(四)组织实施房屋征收的调查、整理汇总,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的测算,并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五)建立健全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六)接收和传递群众有关服务范围内的投诉和求助信息,回答有关咨询、通报和反馈情况。(七)协调、调动、督办有关部门快速解决群众求助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八)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振兴路2号
12230205MB1M40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