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02831期)。
1、“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法定代表人
李鑫
开办资金
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具体承担争议调解仲裁等日常工作
住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兴盛路3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205MB1F03899F
2、“昂昂溪区林机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告事项:
昂昂溪区林机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谷云皓
0.1万元
负责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昂昂溪区林机街道办事处
12230205MB1K5413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