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铁锋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0558期)。

1、“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春晖

开办资金

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负责宣传《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服务,引导上访群众依法上访,维护正常信访工作秩序。 (二)负责做好来访群众反映问题的接待登记工作,收集、反馈来访群众反映的重大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及办理情况;参与研究分析信访形势等工作。 (三)负责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四)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群众的现场解释疏导和劝返工作;做好“区领导接访日”和各进驻职能部门接访室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五)完成区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龙华路29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204MB1R57409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