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服务保障中心)。
1、“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服务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服务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君
开办资金
1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承担办案录音录像及监控等设备运行维护工作;承担留置对象的住宿、餐饮和医疗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办案、公安、医护等相关人员工作期间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承担纪检监察网络的建设、管理与网络信息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承担全市廉政警示教育的服务保障工作,采集制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影像等资料;配合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电教片拍摄等工作。
住所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5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200MB1N8734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