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工作规划、管理目标、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研究制定本部门的服务与管理的标准及工作计划;
(三)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车辆的配置、调剂、更新、报废及驾驶员证照年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四)负责机关车队、食堂等部门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机关服务性经营工作;
(六)负责机关服务中心和所属部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七)组织实施机关有关信息化工作的各项规定;负责机关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对机关统一配置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机关信息化应用软件的工程规划、建设以及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应用技术培训工作;
(九)负责人大及常委会电子会议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和其他临时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