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100046227期)。
1、“哈尔滨市湿地和林业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哈尔滨市湿地和林业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景华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湿地和林业自然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审查论证全市湿地与林业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的规划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实施方案;协调全市各有关部门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区与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与救护、有害生物防治、疫源疫病监测;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调查、监测、评估及科普宣传等活动。
住所
哈尔滨市松北区龙盛路295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100MB0570820F
2、“哈尔滨市林业工作管理总站”公告事项:
哈尔滨市林业工作管理总站
孙守德
5万元
负责全市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验、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林木引种、林木良种推广使用、林木种质资源和林木种子预测预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检疫、突发林业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和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防控、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重点森林病虫鼠害的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乡镇林业站建设与管理,指导基层林业站开展林业生态建设和资源培育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乡镇林业站建设、林木产品检验管理等的业务培训及技术指导;协调国家重点建设木材的需求,监督管理全市林木产品销售和运输总量等工作。
12230100MB03619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