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100040290期)。
1、“哈尔滨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哈尔滨大剧院管理办公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哈尔滨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哈尔滨大剧院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纪凯燕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我市国有投资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推进和运营管理推进工作,我市文化产业项目招商合作推进工作;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理论研究;策划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群众文化活动;为文化企业的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活动;整合文化产业理论研究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为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对大剧院的经营方向和经营内容、大剧院招租等第三产业进行监管;监督委托经营主体对大剧院政策性补贴资金的使用及日常运营;承担对外艺术交流与合作,普及公众艺术教育,艺术资料收储等工作。
住所
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新街269号一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100MB01025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