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1年04月23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黑龙江省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心)。

1、“黑龙江省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黑龙江省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心

法定代表人

仇尚媛

开办资金

12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承担地震灾害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咨询服务;开展火山灾害预测预防和减灾对策的研究。

住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鸿翔路24号黑龙江省地震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000583849312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