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黑龙江省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心)。
1、“黑龙江省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黑龙江省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心
法定代表人
仇尚媛
开办资金
12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承担地震灾害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咨询服务;开展火山灾害预测预防和减灾对策的研究。
住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鸿翔路24号黑龙江省地震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000583849312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