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黑龙江省职工疗养事业发展中心)。
1、“黑龙江省职工疗养事业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黑龙江省职工疗养事业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晓光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对全省工会系统疗休养机构开展的疗休养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等相关工作。
住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2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000E68260046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