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黑龙江省爱国主义教育中心(重新申领证书))。
1、“黑龙江省爱国主义教育中心(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黑龙江省爱国主义教育中心(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赵良韬
开办资金
1.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面对全省大中小学 国防教育干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承担国防教育师资人员培训工作 承担全省志愿服务工作组织 沟通 宣传工作 开展志愿者咨询服务 骨干培训和志愿者服务平台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住所
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2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000E68261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