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18407期)。
1、“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法学会”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法学会
法定代表人
刘永国
开办资金
5.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法学学术研究及相关工作服务 根据章程承担法学学术研究及相关服务工作
住所
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长白大街5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623MB1G953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