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1145期)。
1、“抚松县社会工作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抚松县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伟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社会工作相关事务性服务保障等工作
住所
抚松县抚松镇人民法庭5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621MB1R068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