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1680期)。
1、“白山市浑江区兴边富民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白山市浑江区兴边富民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超
开办资金
0.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兴边富民相关服务保障等工作
住所
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66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602MB0A69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