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34341期)。
1、“白山市浑江区社会工作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白山市浑江区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瀛
开办资金
0.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社会工作相关事务性服务保障等工作
住所
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66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602MB0900607E
2、“白山市浑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白山市浑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赵刚
10万元
依法统一行使兽医兽药 生猪屠宰 种子 饲料 化肥 农药 农机 农产品质量 渔政渔港 农村宅基地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 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白山市浑江区建设街26-10号
12220602MB1R74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