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10364期)。
1、“抚松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抚松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白守武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执法保障 污染防治 生态保护 核与辐射安全方面的行政处罚与行政检查 行政强制
住所
抚松大街67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600MB1Q7768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