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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日常监督管理提供辅助性工作。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检查的辅助性工作及合同纠纷调解。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统计。(四)协助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提供辅助性工作。
(五)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的行政监督管理提供辅助性工作。(六)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原:(一)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检查及合同纠纷调解(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统计(四)负责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工作(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的受理工作及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工作(六)承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