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6296期)。
1、“集安市兴边富民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集安市兴边富民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俊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兴边富民相关服务保障等工作。
住所
集安市鸭江路30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82MB0A5089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