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集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7月24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7658期)。

1、“集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集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陈虹任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负责协调、组织全市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工作。(二)负责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现状及发展进行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三)负责市级文明单位的创建、验收、审定和表彰等工作;负责省级和国家级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审定、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四)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军(警)民共建”活动。(五)负责协调、组织、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住所

吉林省集安市鸭江路30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82MB093761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