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3797期)。
1、“集安市文物保护管理所(集安市高句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集安市文物保护管理所(集安市高句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祥宇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文物保护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遗产监测等工作。
住所
集安市迎宾路24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82MB072173XK